1.办理美国投资移民,需要的申请人及其配偶配偶,随行子女提供出生证明,婚姻证明等文件
2.需提供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证明(报税记录,银行账户记录,公司或生意所有权证明等)
3.除了投资款吗,还需要准备移民中介费,律师费,其他材料费等其他费用
基本上来说美国投资移民需要的条件不复杂,主要就体现在投资上,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项目,完成投资,递交相关材料,通过面试后申请就可以拿到移民签证了,在6个月有效期内登陆美国领取绿卡即可。不过现在美国投资移民的排期比较长,所以有这个打算的申请者需提前做好规划。
(2)、美国移民误区许多新移民因为对美国税法的不了解,觉得美国税表复杂,又有朋友建议不申报也不一定会被查到,而导致许多原有资产都没有申报,成为三无人员。在没有申报资产的情况下,移民局也会认为,新移民有可能成为公共负担,而导致无法转换身份。
海外赠与的规定,非税务居民从海外给美国税务居民的赠与是没有上限的,不需要交税,超过十万美元需要申报。正因为这个税法的便利,很多新移民在不做规划的前提下,用这种方法把原本属于自己名下的资产,返回到自己的名下。这就导致每一年都有大笔赠与,看起来像隐藏的资产或收入。在美国的社会,赠与是很罕见的。海外赠与现在也成为美国国税局查税的重点。
美国是欢迎新移民带现金来美国的,不过一定要正确申报,若是没有申报,现金可能会被没收,或交大额的所得税。如果一开始没有正确的规划和申报,在美国存现金也有一定的风险。正确规划和申报才可以避免移民局怀疑新移民成为政府的负担。
不管美国税务居民,还是美国非税务居民,资产转给儿女,都有一定的税务责任。正确的规划和申报资产转移,可以避免成为美国政府的公共负担。
以上几点就是新移民容易犯糊涂的地方,大家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设法避开这几个误区。只有这样才不会一不留神就被划为美国的“公共负担”。
(3)、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被拒的对策美国EB-1杰出人才移民申请被拒,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况:
杰出人才和绿卡申请同时提交若被拒绝且无有效身份停留在美国,不建议再次提交申请,因为这时提交转换身份的申请是不能被批准的。
移民建议的解决对策有:
(1)向移民局提出动议:可向移民局提出动议,让同一级的移民官再次审核申请。提出动议后4-6个月会得到结果。提出动议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需申请人向移民局说明需要补交或增加新的材料,以及申请人指出移民官在审理案件中存在错误的情况。
(2)针对杰出人才提出上诉:上诉需提交到AAO上诉委员会。若上诉失败申请人的身份从被拒绝一刻起即失效。为了避免在案件等待期间非法滞留美国,选择上诉的申请人,申请人出境等待或通过其他方式转换成合法身份。
只提出美国EB-1杰出人才申请未提出绿卡申请,杰出人才被拒后应看一下被拒绝的理由是否合理。请专业律师分析提交的申请材料,有哪些问题,移民局拒绝的原因。申请条件未达到移民局的要求,建议等一段时间,在已提交的材料中寻找提升空间。另外,杰出人才第一类别属于科研学术类的申请人,如果EB-1A达不到要求可考虑EB-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