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绿卡持有人需要长时间(一年以上)离开美国,比如回国照顾老人等,可以在离开前在美国当地移民局办公室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回美证的有效期可以达到两年。如要申请,需要做以下准备:
所有文件需要邮寄到指定的美国移民局办公室处理,根据官网显示,Texas办公室目前的审理时间在4周-5个月不等,其他几个办公室更长,至少5-6个月以上。鉴于目前美国移民局效率缓慢,所以如果在美国的绿卡持有人想要办理回美证,需要做好时间的规划。
如果绿卡持有人没有提前申请回美证,并且离开美国超过一年,这种情况下,如果要返回美国,则需要向美国驻华使领馆申请SB-1回美签证(Returning Resident Visas)。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领馆的工作人员将根据递交的材料对申请进行审核安排面试,决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目前广领馆依然是在关闭状态(仅处理个别业务),考虑到开门之后一定会有大量申请涌入,建议有此需要的客户可以早点开始准备。
如果离开超过180天但不足1年,只要绿卡是有效的,可以继续凭绿卡入境美国,通常需要经过海关的批准入境(admission)。海关工作人员有可能对你进行盘问和建议你主动放弃绿卡(签署I-407自愿放弃绿卡申请)。如果不想放弃绿卡,切记不要签署任何文件,并且提供自己有把美国作为家的居住意图的证据。
如果离开不超过180天,就按照正常程序入关即可,因为本来就可以合法进入美国。这有别于其他持各类签证(B/L/F等)入境美国海关的人,他们都需要经过海关的批准入境(admission)才可以进入。
美国绿卡持有者长期不在美国该怎么办?以上就是移民给出的对策。至于到底要不要为了维持绿卡而回美国,这真是一个扎心的问题。目前美国依然执行旅行禁令,除了公民和PR及直系亲属,其他签证依然不可入境。
(2)、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介绍美国投资移民即美国政府于1990年创立的职业移民第五优先(简称EB-5),鼓励外国投资者通过投资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申请人必须投资100万美金,或者在高失业率区域的商业项目中投资50万美金,同时在2年内创造出10个全职工作岗位。成功完成投资计划后,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年龄低于21周岁的子女会被授予美国有条件居民身份,可以在2年后变为永久居民移民美国。
其中,除了对申请人的投资金额有要求外,最关键的创造工作岗位的要求也是成功投资移民美国的关键。而美国投资移民EB-5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为:
1. 投资的新企业需在投资人持条件式绿卡的两年内创造或者保留10个就业机会。特殊情况的话也可以超过2年达成;
2. 可以是直接或者间接创造就业机会:
(1)直接的就机会业即符合职位要求的美国人能够直接到企业上班;
(2)间接的就业机会即由于在区域中心的投资直接导致或者附带产生的就业机会。且该间接就业机会的计算只适用于在区域中心投资的申请人。
3. 在困难企业,投资者保留就业机会至少两年时间。

美国政府对美国投资移民名额是有限制。国家批准项目每年的总数上限是10000名。3000个保留给投资指定区域中心的投资人。目前没有用完,所以该类申请人目前还没有移民排期,可以很快获得绿卡。